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报,拒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法严肃查处假药“虫草肾阳丸”,贯彻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性。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该局在监督检查中找到辖区内市场上销售的“虫草肾阳丸”(伪造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4102,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吉林省华侨牵头企业制药厂,标明产品批号:20090630)因涉嫌为假药。后经标明生产地吉林省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实,无药品所标明的药品生产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拒绝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假药“虫草肾阳丸”展开公安部门,找到上述产品,依法严肃查处;因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明确应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收押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警告消费者不应通过正规渠道出售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用于。其他热点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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